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引导辖区村民文明、绿色、低碳过节,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减少环境污染。春节期间,邓州市公安局高集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联合镇政府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炮竹禁售禁放的宣传工作。
期间,民警和工作人员一起分成三个小组深入大街小巷、市场、超市、村庄等地,走近群众,利用拉横幅、开宣传车等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危害,确保禁燃禁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号召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共同参与禁燃禁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噪音和环境污染。
通过此次联合宣传活动,有效净化了辖区治安环境,提升了辖区居民禁燃烟花爆竹的认识,为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了良好的节日氛围。
春节期间,邓州市彭桥派出所持续加大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力度,对违规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期间,彭桥派出所组织民警通过入村走访,利用各村大喇叭与各村微信平台进行不定时宣传,确保辖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到位。在开展宣传的同时,民警还对辖区内的超市、沿街商铺、小卖部等场所进行检查,同时号召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的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使禁燃禁放的理念深入人心。针对个别违反规定私自燃放的行为,该所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2月11日除夕夜,该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四起村民在自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民警当即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将当事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四起燃放行为的当事人刘某、袁某、张某、尧某均承认了为图吉利除夕夜在自己门口违规燃放的事实。鉴于民警批评教育后,四人认错态度较好,按照相关规定,民警分别给予刘某、袁某、张某、尧某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5日中午13时许,桑庄派出所民警张超、刘欣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检查时,发现付某经营的副食店存在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民警当场从该店查获烟花58箱,爆竹439挂,随后民警对查获的烟花爆竹全部进行收缴,并将涉嫌非法储存销售危险物质的付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询问,付某对其非法买卖、储存爆炸性物质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邓州警方依法对付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供稿:张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