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春节长假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南阳市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执结三起案件。
张某购买彭某670根白木耳菌种,种植后该菌种后未出木耳,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2019年3月,张某将彭某诉至桐柏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彭某支付赔偿款15990元。判决生效后,彭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不到被执行人彭某,多次前往家中也未见其踪影,彭某就此“人间蒸发”,案件执行一直陷入僵局。2021年2月17日,大年初六,执行干警来到彭某家中,终于见到了彭某。想到躲避的日子处处受限,家人担惊受怕,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彭某决定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与此同时,彭某还是另外两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遂通知另外两名申请人参与分配。2月19日,三名申请人来到执行局领款,三案全部执结。
(供稿:桐柏县法院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