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群众: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已经传遍大街小巷,虽然相关规定已家喻户晓,但是仍然有个别人存在侥幸心理,顶风燃放,现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人予以通报曝光:
1、梁某某,男,现年54岁,社旗县陌陂镇良桥村人,2021年2月16日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特予以公开曝光。
2、朱某某,女,现年54岁,社旗县陌陂镇良桥村人,2021年2月16日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特予以公开曝光。
3、孙某某,男,现年62岁,社旗县陌陂镇贾寨村人,2021年2月16日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特予以公开曝光。
4、王某某,男,现年70岁,社旗县郝寨镇红庙村人,2021年2月19日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特予以公开曝光。
5、聂某某,男,现年57岁,社旗县朱集乡苟庄村人,2021年2月19日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特予以公开曝光。
6、苟某某,男,现年41岁,社旗县朱集乡苟庄村人,2021年2月19日在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特予以公开曝光。
7、曹某某,男,现年88岁,社旗县晋庄镇前曹村人,2021年2月12日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特予以公开曝光。
8、刘某某,女,现年38岁,社旗县晋庄镇后曹村人,2021年2月12日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特予以公开曝光。
9、王某某,男,现年70岁,社旗县郝寨镇白庙村人,2021年2月19日在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特予以公开曝光。
警方提醒: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造成空气污染,而且存在火灾隐患,危害他人和自己人身财产安全。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闻声而动、一查到底,一经查实,从严处罚!请大家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积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全民携手,共同守护我们身边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社旗县公安局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