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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公安:“捡”来的违法犯罪

内乡县公安:“捡”来的违法犯罪
2021-03-01 11:57:45 来源:中华网河南

内乡县公安:“捡”来的违法犯罪

近日,内乡县公安局赵店派出所侦破一起为了贪小便宜盗窃受害人旧家具的案件。

2月18日,赵店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靳女士报警称:其老房子里的旧家具“不翼而飞”,房间里只剩下一地狼藉。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通过对靳女士家周边邻居走访询问、多方查证,案发当日办案民警就锁定了涉案犯罪嫌疑人刘某。

随后,办案民警通过电话与刘某取得联系,在民警反复的规劝、教育下,次日刘某来到派出所主动投案,将所有赃物全部退还,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刘某在帮靳女士家搬东西时,看到有许多旧家具无人使用,就抱着别人不要的东西能拿就拿的心思,在未告知靳女士的情况下,用一辆三轮车将旧家具全部拉回家自己使用。

民警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刘某家境贫寒,独自一人居住,平日里靠卖废品为生,偶尔帮人搬搬东西收取劳务费补贴生活,这次也是平时收拾废品收拾习惯了,看到旧家具便起了贪便宜的心思。考虑到刘某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良好,主动投案自首,在民警调查时积极主动配合,并已将赃物全部退还给靳女士,本着“治病救人”,教育为主的原则,在取得受害人靳女士谅解之后,对刘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对于“偷”和“捡”,关键在于物品是否有主。旧家具也应由物品所有人做出安排,并非无人使用、无人管理便可由他人随意处置。市民朋友们千万不要抱着“贪小便宜”的心理随意“捡拾”“废品”,以免违反法律悔不当初。(杜明 曾照云)

标签: 内乡 公安 捡来的 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