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真的太辛苦了,为这个案件你们真是操心了,太谢谢你们了!”申请人徐某某感动地说。近日,南阳市高新区法院依法执结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庭付清了事故赔偿款,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9年10月份,董某某驾驶电动车与徐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后徐某某以董某某应赔偿其损失为由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董某某支付徐某某赔偿款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董某某并未按期履行,徐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接手该案的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董某某联系,董某某拒不接听电话,不予配合执行工作。
在大年二十九时,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董某某现在正在家中,执行干警马上行动,早上八点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执行法官向其告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应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并告知不履行的后果,但董某某面对法官的劝告不为所动,以没钱为由百般推脱,拒不履行赔偿责任,执行干警按规定将其司法拘留。在司法拘留十五日届满后,执行法官将董某某从拘留所带至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由于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且无收入来源,家人也不愿支付赔偿款,董某某抗拒执行的情绪非常明显。面对此情况,执行干警耐心的对董某某及其家人进行释法析理,再次重申不履行义务将带来的一系列后果,最终董某某及其家人幡然醒悟,表示愿意配合支付赔偿款,申请人在了解董某某家庭现状的情况后,同意减少相应的执行款项。被执行人董某某当庭支付了全部赔偿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杜明 柳果 腊荣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