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初,新野县公安局合成研判,深挖细查,雷霆出击,办案民警远赴山东济宁将两名非法买卖个人银行卡用于为跨境赌博犯罪集团洗钱以获取非法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庞某某、陈某抓获。
经查,2020年涉案人员庞某某、陈某分别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了银行卡,两人将银行卡卖给他人被用于网络违法犯罪。庞某某、陈某从中分别获利8千、2万余元。第四方支付平台“*半球”(赌博平台)自2020年8月1日至8月30日分别向二人银行卡转入大额资金。案发后庞某某、陈某向新野县公安局退缴非法所得。
目前,经新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庞某某、陈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追缴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非法“两卡”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案件等涉网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切断诈骗通道,要做到不出租、出借、出售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保护好账户信息,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杜明 王晶 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