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政法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增强队伍教育整顿实效,4月28日,桐柏县法院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全县100余名中层政法干警集中旁听了宣判。
2010年至2020年,李某某在担任某县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和卫健委书记、主任职务便利,在土地征收、职务提拔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现金209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共计人民币20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到案后,李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案发后已退缴全部赃款,并主动缴纳罚金,最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人民币25万元。
庭审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这是一场触及灵魂、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干净担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桐柏县法院多措并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多次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发挥警示功能,不断增强干警法治思维和纪律意识,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杜明 贾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