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柏县法院执行干警孙悦洋赶赴郑州将一名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强制拘传,迫使其履行还款义务。
因南阳市某公司与王某、刘某签订协议时,隐瞒了部分重要签约实事,导致王、刘二人经营的项目无法正常经营,为减少自身损失,两位原告要求被告南阳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退还已缴纳的部分费用。王某、刘某诉至法院。最终,桐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退还原告王某店铺运营费5672.55元,退还原告刘某店铺运营费3000元。被告迟迟不履行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李某外出躲避,执行干警多次寻找无果。4月26日,接到被执行人李某在郑州某宾馆居住的消息后,孙悦洋等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前往郑州,将李某强制拘传至法院。
经多番劝说,李某依旧不肯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李某眼见即将戴上手铐被关押,这才慌了神,表示愿意立即履行。当天上午,李某便缴纳了两起执行案件的全部款项。
(供稿: 桐柏县法院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