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2日,新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县**砂石有限公司举报称:在新甸铺镇杜岗村新野县**砂石有限公司采砂点有人采取堵路的方式,阻碍新野县**砂石有限公司杜岗村采砂点的正常生产运营。
接报后,刑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被举报人刘某平自2020年11月份起,以砂石公司运砂车运输行驶的杜岗村内某段道路系其以前开办砂场所垫为由,采取装载机堵路、言语胁迫等方式,阻止新野县**砂石有限公司杜岗采砂点运砂车辆在该段道路上正常通行,并向新野县**砂石有限公司索要钱款共计166000元。
经调查,该段道路系杜岗村村集体所有,是杜岗村13组、14组村民日常出行的生产路,且新野县**砂石有限公司杜岗采砂点生产前已和杜岗村13、14组村民达成协议,取得同意,并缴纳30万道路修建押金。刘某平为牟取个人私利,以无端事由,采取堵路的方式,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严重影响了新野县**砂石有限公司杜岗采砂点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现刘某平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通过新野县公安局强有力的打击治理,**砂石有限公司杜岗采砂点恢复了正常运营,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杜明 王晶 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