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镇平县人民法院紧贴实际,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5月21日下午,郭甲夫妇将一面书写“人民法官为人民 不是亲人似亲人”的锦旗送到法院,来表达对干警的感谢。
郭乙等4人与郭甲夫妇因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经审理,镇平县法院判决:郭乙等4人对父母所建房屋享有六分之一的财产权利,被告郭甲夫妇对该房屋享有六分之二的财产权利。
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后,承办法官曹毅、法官助理王阿玲等经走访街坊、调查当初订婚时的在场人、询问当事人等,最终确认案件事实为:郭甲系残疾人、二婚,1995年在与张某订婚时原、被告的父母当着几个兄弟姐妹的面把房子指给了郭甲夫妇,1995年两人结婚后,父母跟随郭甲夫妇居住直到去世。
2018年前后该房屋被纳入镇平县政府拆迁范围,2018年5月份,郭乙等4人向法院提起分割房产之诉。合议庭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考虑,最终确认该争房产为郭甲夫妇所有,驳回了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再审判决下发后,原审原告不服,提出上诉,3月26日,南阳中院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郭甲夫妇内心十分激动,为了表达心中的谢意,坚持要送来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近年来,镇平县法院积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积极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杜明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