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了,我撤诉!太感谢你们了!”5月24日上午,原告杨某年高兴地来到桐柏法院城关法庭,提出撤诉申请。
这是一起通行权侵权案件。家住桐柏县淮源镇的原告杨某年诉称,今年3月份,他的哥哥杨某山和其嫂子肖某英将杨树种在了村民出行的道路上,影响了通行,因为这事兄弟俩闹得厉害。4月底,杨某年一纸诉状,将杨某山、肖某英夫妇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挪走道路上的树苗。
城关法庭庭长王光伟法官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这种邻里关系的案件看起来事情简单,但往往难以让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基于这种思路,法官助理雷少锋决定先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通行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确实侵犯了别人的通行权,法院会依法判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如果没有侵占道路种树,也就不会侵犯通行权。你们是当事人,到底有没有侵占道路,你们自己最清楚,法院也会查得水落石出、依法判决。”在勘验现场和调查走访过程中,城关法庭的法官们一方面查清事实、固定证据,另一方面借此机会向原被告双方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5月24日一大早,原告杨某年来到法庭,高兴地申请撤诉,“多亏了你们讲的法律知识,被告已经将树挪走了,也没必要打官司了,麻烦你们了。”
近年来,桐柏法院城关法庭强化庭前准备工作,充分利用送达、调查等环节,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让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有合理的心理预期,以此推动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杜明 杨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