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在桐柏县法院审判庭内,员额法官李守莲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2021年1月30日晚9点,章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在进入桐柏县某小区时,与相向而行正准备出门的李某驾驶的车辆以及停靠在一边的另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停靠车辆严重受损、物业公司墙体破裂。经交警大队认定,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由于章某一直拒绝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李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章某赔偿其误工费、交通费、车损、油费等共计三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在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后定期开庭。庭审中,承办法官李守莲凭借多年的办案、调解经验,不断协调原被告之间的诉求,向原告解释其主张的部分费用,依据法律是不能支持的,尽力缩小双方的差距,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章某同意当天一次性赔偿李某经济损失66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都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开了法院。
(供稿:桐柏县法院 杨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