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桐柏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据悉,2019年,张某在李某处劳务作业中受伤住院。2021年1月,张某与李某达成赔偿协议,李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合计95000元,李某支付给张某39000元,并约定剩下余款将于1月30日前支付。约定期限到后,李某支付了30000元,下余26000元未支付。经张某多次催要,李某一直拖欠,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李某支付其剩余的26000元。
吴城法庭收到案件后,先通过电话沟通进行庭前调解,发现双方存在争议,便向双方送达了开庭文书。但在开庭审理中,被告未到庭,法官觉得双方有调解的可能,遂在庭审后再次前往被告处与其沟通,做其思想工作。
经过法官的庭前、庭后耐心调解,李某最终表示愿意赔偿,并通过微信支付原告26000元,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供稿:桐柏县法院 朱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