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热天的,辛苦你们来帮忙搬东西,我们都退一步,撤诉不再麻烦你们了。”夏某某看着满头大汗的桐柏县法院法官助理雷少锋说道。
据悉,夏某某与王某某在2008年3月达成建房协议,约定由王某某出资将夏某某的老房屋及周边其他房屋共同进行翻建,建成后赔偿给夏某某西侧门面房一间、二楼单元房一套。2009年房屋建成,夏某某简单装修后搬进入住,由于与夏某某毗邻的东侧两间门面房王某某一直未予使用,夏某某便将一些杂物堆放在里面,王某某发现后认为夏某某占用其房屋,便于2021年3月底,将夏某某诉至桐柏法院,要求夏某某交还东侧两间门面房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夏某某表示,认可东侧两间门面房归王某某所有,但由于原建房协议上约定,由夏某某提供原老房屋相关的证件,王某某负责办理建房所需的一切手续,王某某至今未办理好房屋的相关产权手续,致使夏某某的房屋价值严重贬值,已构成违约,遂提起反诉,要求王某某履行双方签订的建房协议并赔偿损失。
庭审期间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下,庭后王光伟法官和法官助理雷少锋来到涉案房屋处,经双方对照协议现场指认,明确了涉案房屋的分配。房屋归属清楚了,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态度也都有所缓和,可夏某某放置在王某某房屋中的部分物品成了案件调解工作最后的阻碍。
为尽快化解矛盾,法官助理雷少锋主动换下制服穿上便装,“老夏,东西搁在别人屋里也不是个事,我帮你搭把手,咱把这抬走事情不就解决了!”看到雷少锋已经开始整理物品,夏某某终于同意将物品搬运出去。搬运完毕后,钥匙顺利交接,一场十余年的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
(供稿:桐柏县法院 代凤 雷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