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新野县公安局接到县盐业管理局移送案件线索,称近期有两人冒充新野县盐业局工作人员在该县多个乡镇以欺骗手段向商铺销售食盐。
据盐业局工作人员反映:2020年6月份以来,两人驾驶一辆白色厢式货车,多次在新野、邓州、油田等地,使用伪造证件,冒充盐业稽查人员采取稽查和销售相结合的方式违法销售其食盐产品。在被新野县盐业局执法人员当场发现要求检查时暴力抗拒执法,撞击执法车辆后驾车疯狂逃跑。
接到案件线索后,县局高度重视,新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案件研判,民警通过现场走访、图像比对,最终确定该系列案件系同一伙人作案,立即并案侦查。办案民警通过传统手段与科技手段相结合,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确定犯罪嫌疑人生活区域与行动轨迹,2021年以来,多次组织抓捕而不得。2021年6月2日,办案民警赵子良、王东方等人经过连续48小时的蹲守、张网以待,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男,58岁,卧龙区潦河镇人)抓获归案,之后迫于压力,同案王某某(男,58岁,卧龙区潦河镇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两人对在没有相关销售食盐资质的前提下,冒充盐业局工作人员以欺骗手段向商铺销售食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马某某因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妨害公务罪被新野县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杜明 王晶 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