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于2015年先后在彭某饭店里多次用餐,共拖欠餐费1万余元,经彭某多次催要,杨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未支付。
2021年彭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杨某需支付彭某餐费欠款共计10700元,判决生效后,杨某依然不履行付款义务,遂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员孙悦洋立即通知杨某支付所欠餐费,杨某却一直以各种借口推脱。执行员孙悦洋即着手调查被执行人杨某的住址以及财产线索。
6月18日一大早,执行员孙悦洋带着执行干警来到杨某住处,将杨某拘传到法院。从早上8点到11点,杨某始终故作镇定,扬言不掏钱不能拿他怎么样。在听说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将要被司法拘留后,杨某的心理防线崩塌了,主动联系其家属送来执行款10700元,案件圆满执结。
(供稿:桐柏县法院 马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