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桐柏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受雇于石某和某路桥公司,2021年在大河镇某工地从事劳务过程中不慎被车辆碰伤,造成原告张某骨折,经医院诊治石某垫付医疗费4万余元。因该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某路桥公司承担各项损失10余万元,并表示愿意调解。
调解员受理后,通知被告某路桥公司参加调解,经过多天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路桥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0万元,原被告因此事再无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后,为便于履行,双方均申请出具调解书,调解员遂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立案,调解法官线上审核后,出具了调解书。
(供稿:桐柏县法院 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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