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桐柏县法院吴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高某于2016年3月17日,以做生意为名,从李某处借款15万元。李某将借款给付高某后,高某给其出具了借条,并约定有借款利息。到了约定还款时间,高某却迟迟没有还钱。经过李某多年催要,高某仅归还本金12万元,下余3万元本金和利息,至今未付。为此,李某将高某起诉至法院。
吴城法庭收到案件后,依法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相关手续,经过了解双方借款详细情况后,觉得双方有调解的可能,遂分别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庭的释法析理,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高某偿还原告本息合计6万元,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的内容都表示了同意。
(供稿:桐柏县法院 朱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