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法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之以恒地为民办实事、舒民忧、解民困。
据悉,龚某与郑某系多年同事,郑某向龚某借款10000元后迟迟不还,龚某无奈将郑某诉至法院。6月18日,桐寨铺法庭受理案件后,刘书堂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大,当事人双方又是同事关系,一判了之不利于双方今后和谐相处,决定以调解方式办理本案。
为化解该起矛盾纠纷,彻底解决双方问题,刘书堂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分别做原、被告双方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同时给当事人耐心、细致地析法明理,辅以友情劝解,为双方当事人营造了良好的调解氛围,逐步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得原、被告放下成见,最终化干戈为玉帛,郑某当场拿出2000元现金偿还给了龚某,并约定两个月内将剩下的借款偿还完毕,案件圆满解决,保住了双方的同事情分。
群众事无小事,细微处见真情,桐寨铺法庭全体干警将继续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检验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用真心排解民忧。(杜明 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