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雷警官吗?我在郑州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的踪迹了……”正在接待当事人的执行干警雷涛突然接到一通电话,原来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人终于在郑州找到被执行人,需要将人带回南阳。
2020年9月30日,南阳高新法院受理的原告胡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庭审质证与审理,双方达成和解,由被告王某某于2020年12月28日前支付原告胡某某租赁费75000元。若被告王某某未于2020年12月28日前足额支付,则应向原告支付租赁费100000元。调解生效后,王某某并未按期履行,原告胡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雷涛在接手案件后一直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无法找寻到其踪迹。但是雷涛并不放弃,经常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后就立即赶往现场寻找被执行人,然屡次无果。2021年6月22日早上接到申请人电话,听说在郑州发现被执行人踪迹后,雷涛解决完手头的案子,立刻与同事董建峰开车赶往郑州。
6月22日中午12点30分,被执行人王某某正好在工作地还未走远,第一时间发现王某某的时候,雷涛顾不上休息,立即将王某某带上警车,赶回南阳。在返回南阳的途中,雷涛一直耐心积极与被执行人沟通,向其告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其应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以及不主动履行的法律后果。下午6点左右到达法院后,被执行人依然只愿意支付40000元的部分案款。最终,由执行干警将拒不配合执行的王某某带去体检、进行核酸检测,晚上11点30分左右,准备实施司法拘留时,王某某终于感受到了司法的威严,幡然醒悟,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最终,被执行人王某某将该案全部款项10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至此,该案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后,申请人胡某某感动地说:“执行干警真的太辛苦了,为这个案件你们真是操心了,太谢谢你们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南阳高新法院执行干警强化忠诚、履职担当,加强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惩戒力度,加大曝光密度,加快办案速度,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全心全力保障民生,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主题活动落到实处,深刻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层内涵。(杜明 王宪 腊荣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