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桐柏县安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引起的纠纷案件。
刘某、胡某是桐柏县某中学的学生。胡某在路上玩水时,不小心将水溅到路过的刘某身上。刘某认为是胡某故意的,于是就上前找胡某理论,争吵中双方发生争执,进而动起手来。扭打过程中,刘某不小心将胡某眼睛打伤,造成胡某视力下降的严重后果。事情发生后,胡某的父亲胡某某非常生气,将刘某及其父亲刘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安棚法庭员额法官张得森在接到案件后,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不因开庭影响学业,在开庭之前广泛对胡某和刘某的父母进行电话沟通,上门走访,使得双方初步达成调解的意向,随后向双方约定时间到法庭协商和签订调解书。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耐心解释,真诚沟通,最终成功使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某当场赔偿胡某某损失7000元,并承诺一个月内再向胡某某赔偿8000元。
(供稿:桐柏县法院 徐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