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河县法院桐寨铺法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供电合同纠纷案件。党某在桐寨铺开办一家企业,去年受疫情影响有所亏损,导致电费还差了31776元没能及时缴清,电力公司便将党某诉至法院,请求党某缴清所欠电费。
唐河县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将案件分流至桐寨铺法庭审理。刘书堂法官在拿到案件审查材料后,当即与原、被告双方联系,确立了调解的思路。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事实确认无误,原告要求被告党某缴清所欠的电费31776元,党某表示自己愿意支付,只是受疫情影响生意亏损,暂时能力有限,希望可以缓一段时间缴纳。
刘书堂法官找准双方争议焦点,分别做原、被告双方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耐心、细致地析法明理,并建议被告先缴纳一部分电费,剩余的电费过一段时间再支付。这个提议得到了双方的认可,被告向原告支付了20000元的电费,并表示将在7日内付清剩余部分电费,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随后,原告表示,在法院调解后,被告如约支付部分电费,作为企业,切切实实地感受到调解为群众带来的便利,不但有效缩短了诉讼时间,节约诉讼成本,而且更加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稳定。(供稿: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