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去美个容却美出了‘闹心事儿’,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这个麻烦”。7月12日,拿到店家赔偿钱后,王某对桐柏县法院吴城法庭法官刘兴元感谢道。
2021年5月王某在江某经营的美容店里做护理,江某为了操作方便,亲自把王某脖子上的项链取下并代为保管。然而当王某做完护理向江某索要项链时,却被告知项链找不到了。王某认为自己在店里消费,项链又是江某亲自取下保管的,现在项链不见了,江某理应赔偿其损失。但是江某却一直推诿不赔偿,遂2021年6月王某将其起诉至法院。
吴城法庭收到案件后,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文书,并进行了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王某认为被告应当照价赔偿,而被告则认为其不应承担全部责任,不同意全额赔偿,经过法庭初步沟通,双方当庭没有达成调解意见,但都表示同意继续调解。
庭审后法庭不断和双方联系沟通,“背靠背”对双方进行辨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原告同意被告按照项链原价的80%赔偿,被告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供稿:桐柏县法院 朱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