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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卧龙区法院:合同解除拒搬离 强制执行维权益

南阳卧龙区法院:合同解除拒搬离 强制执行维权益
2021-07-19 16:25:08 来源:中华网河南

南阳卧龙区法院:合同解除拒搬离 强制执行维权益

南阳卧龙区法院:合同解除拒搬离 强制执行维权益

7月17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周密布置,集中警力,对一起土地买卖合同解除后,拒不腾房的被执行人南阳市某印务公司的办公场地进行强制腾空,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南阳市某印务公司于2007年12月与高新区某中心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在转让合同中约定,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土地转让金总价款的50%,余款在一个月内结清。合同签订后,该印务公司在该块土地上建设了办公楼及厂房,但土地转让金一直未支付。因印务公司一直未支付土地转让金,高新区某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土地转让合同。卧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某印务公司将土地交付给高新区某中心,并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某印务公司不服,遂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某印务公司支付高新区某中心土地转让金及逾期利息,如未支付则土地上附属物归高新区某中心所有。调解书生效后,某印务公司未按照生效调解内容主动履行,高新区某中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找到某印务公司督促其尽快腾退搬离,但是该公司一直推脱不予配合。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7月17日,卧龙区法院执行局10余名执行干警来到某印务公司,对该公司进行强制腾退。

强制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冒着酷暑,在公证处的见证下对某印务公司办公场地内的物品进行搬离。强制执行过程中,该公司员工情绪激动,对执行工作进行阻拦,经执行法官耐心沟通明理释法后,腾房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经过3个多小时的清理腾空工作,本次强制腾房行动顺利完成。

此次执法行动,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决心,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卧龙区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执行行动,强化各项执行举措,维护司法权威。(杜明 常照军 张冠)

标签: 南阳 卧龙 法院 土地买卖合同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