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增强武警官兵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7月16日下午,方城县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巡回法庭在武警某中队军营搭起简易审判台,由屈小丽法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并进行了当庭宣判。20余名武警官兵零距离全程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该案案情为:2020年8月19日14时45分许,被告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方城县Y018(董张线)15公里广阳镇某村时,与由原告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车辆损坏、原告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陈某承担该起案件的全部责任;张某不承担责任。被告陈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被告某财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原告起诉至法院。法庭当庭宣判,判决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赔付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86860.02元。
庭审结束后,方城法院民一庭庭长、涉军维权巡回法庭负责人曹天祥法官向武警官兵进行了简短的法制讲座。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内容,司法实践中结婚彩礼的认定和处理原则,并就诉讼离婚及民法典对军婚的特别保护规定,离婚冷静期问题,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问题等进行了讲解。
最后,涉军维权巡回法庭的法官曹天祥、屈小丽、书记员权双与武警官兵一起座谈,对官兵们提出的关于婚姻家庭纠纷、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等法律问题做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引导官兵利用法律知识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受到了官兵们的一致好评。(杜明 程远景 曹天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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