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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公安局快速处置一起破坏营商环境案件

新野县公安局快速处置一起破坏营商环境案件
2021-07-21 16:08:54 来源:中华网河南

新野县公安局快速处置一起破坏营商环境案件

今年以来,新野县公安机关结合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作为公安机关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和切入点,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暨万警助万企”活动,聚焦企业发展重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立足部门警种实际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近日,沙堰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阻挠企业施工警情,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护航了辖区企业的稳步发展。

7月17日上午,沙堰派出所民警接指挥中心指令,南阳**新材料科技公司正在施工的配电房项目受到李某某(女)阻拦,无法正常施工。接警后,沙堰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李某某自称与沙堰粮所存在纠纷,并称如果不按她的要求解决,在粮所院内的配电房项目就不能施工。民警在现场问明情况后告知李某某不能因为与粮所纠纷而阻拦**公司的配电房项目施工,如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李某某执意不听民警劝告,并搬来凳子坐在施工通道上拒不离开。民警遂以其涉嫌寻衅滋事将李某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南阳**公司系新野县招商引资的一家台资(独资)企业,该企业在新野县沙堰镇注册成立了南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现代化的成品鞋生产车间,该公司计划在原粮所院内建设配电房项目。7月3日,李某某以与粮所存在合同纠纷为由,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配电房项目工地所在院子拉网上锁,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前往现场制止李某某的违法行为并对李某某予以口头警告,项目如期进行建设。此后,李某某又多次前往工地阻挠施工,导致该项目被迫停工。李某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招商引资项目施工进度,对当地营商环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当日,沙堰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以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5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杜明 王晶 杨峰)

标签: 新野 沙堰派出所 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