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唐河县法院桐寨铺法庭刘书堂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土地合同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据悉,唐某于2018年租赁桐寨铺镇梁庄新村一组土地用于种植中药材,双方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唐某需支付5000元作为复耕押金。过去三年,组长多次催要,唐某承认但未支付,双方因此产生矛盾。2021年6月21日,梁庄新村向唐河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唐某的土地租赁合同。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刘书堂认真查阅卷宗,仔细了解案情,庭前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但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较为突出,采取判决的方式虽能将案件解决,但无法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下一步邻里关系的和谐和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承办法官将双方召集到法庭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矛盾不断,刘书堂法官耐心与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平息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步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唐某支付复耕押金,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案件得以圆满结束,也保障了双方利益不受损失。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唐河县法院干警始终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不但要依法判案,更要打开群众的心结,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公正。(杜明 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