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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法院: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化强制搬迁为自动迁出

镇平县法院: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化强制搬迁为自动迁出
2021-07-23 11:22:08 来源:中华网河南

7月23日8时30分,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集结到位,拟对位于某小区的一处房产进行强制搬迁。出发时间已到,但到位的执行干警迟迟未收到出发的指令,此时,在执行局六号办公室内,执行法官李智正在组织买受人郝某与该房屋的实际居住人张某进行协商。通过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张某在7月29日前自行迁出,否则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齐某之妻周某自愿为齐某提供执行担保,并以位于镇平县城某小区的房产一处提供财产担保。但是齐某在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义务,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查封了周某的担保财产及房产一处,并在评估作价后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案外人郝某参与竞拍并以26万元的价格买受。

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执行法官李智发出搬迁公告并予以张贴,但周某在其出具的送达地址确认书中所留的电话均为空号,无法与周某取得联系。李智在告知齐某房产已经拍卖的情况后,多次督促其主动搬出,但是齐某一直敷衍塞责,以种种理由进行推拖。

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镇平县法院执行局决定在7月23日进行强制搬迁。当天上班时间刚到,张某(系齐某之儿媳)匆匆赶到法院,提出其在该房产内实际居住,请求暂缓迁出。根据张某说明的独自带小孩生活、又逢连日降雨的情况,遵循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李智通知买受人郝某前往法院进行协商。通过努力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张某自愿作出保证,在7月29日前自行迁出,否则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通情达理的买受人郝某接受此方案,同意给予张某暂缓迁出的期间。原本剑拔弩张的强制搬迁,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化为和风细雨式的自动迁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镇平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强大动力,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好用足执行措施,精准打击逃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等行为,及时兑现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杜明 李智)

标签: 镇平 法院 民间借贷纠纷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