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广东中山某公司员工代表及法人来到邓州市人民法院,将两面鲜红的锦旗送到该院刑庭,锦旗上书:“宽严执法,倾心工厂正常运行”“海峡两岸,同根同源,宽严相济,公正爱民”几个耀眼的金色大字。感谢邓州法院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努力。
邓州法院在审理杨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查明杨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帮朋友收购十余张银行卡而触犯法律被羁押。杨某户籍地在中国台湾省高雄市,其近二十年一直在广州经商,系广东中山某电子有限公司法人,该公司多项产品曾获专利。审理中该公司百余名员工联名写信至法院,请求对杨某某从轻处罚,公司急需杨某主持经营复工。而杨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罚金。
承办法官冀鹏翀认真阅卷,公正审理,既考虑到打击信息网络犯罪不手软,又要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多次与检察院就量刑进行沟通,最后结合本案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依法从轻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及相应罚金刑。宣判后,被告人表示不上诉,杨某感激地说:“犯了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法院的判决公正合理。通过此事,我深刻意识到大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感受到邓州法院执法的温度”。
锦旗虽小,却承载着企业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作为人民法院,最好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就是公正、高效审理涉企案件。闪闪的锦旗,对于法院干警而言,是赞誉和肯定,更是鼓励和鞭策。今后,邓州法院将继续靠前站位、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好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和预防功能,为企业营造公平、有序、和谐、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为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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