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法官,这件困扰了我十年的事情终于解决了。”8月5日,在唐河县人民法院内,收到被告转账后,原告郭某连连对法官道谢。
据了解,2010年,被告涂某与被告王某承包修建桐河乡移民新村道路时,原告郭某向二人供应了价值14000元的河砂,由王某负责签收。但当郭某去结货款时,却被涂某告知,钱已经被一个同乡领走了。此后十年间,郭某多次向涂某索要货款未果,无奈将涂某和王某诉至法院。
接到这起案件后,马嫄法官调查发现,本案案件事实清晰,拖这么久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原被告双方感情不错,原告一直给被告时间,希望被告能够付清货款。但被告由于审查不清导致货款被他人领走,目前已经没有偿还能力。
在了解了原被告之间的深厚感情后,马嫄法官进行了当庭调解,她先平复了双方当事人的激动心情,然后从二人多年友情的角度出发,劝说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难处。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当事人都体会到了对方的不易之处,选择了各退一步。原告郭某选择减免1000元钱和这些年的利息,并承担了诉讼费用,被告王某与涂某当庭支付了13000元货款,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在这起案件中,马嫄法官不仅快速地解决了这起长达十年的纠纷,还修复了原被告之间濒临破裂的友情,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为民解忧。(杜明 惠雅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