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在桐柏县某小区内,被执行人李某面对“突然而至”的执行干警一脸惊讶:“你们怎么知道我住这?这么大热天,你们还出来跑?”
郭某从事粮食贩卖生意,其长期向李某、范某经营的一家米厂销售稻谷。2019年1月29日,郭某到李某、范某家中要账,双方经结算,李某、范某共欠郭某货款38200元。二人在给郭某出具欠条后,一直未归还欠款。郭某一纸诉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范某二人向郭某支付所欠稻谷款38200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范某支付了部分稻谷款,但是剩余13000元仍未及时偿还,郭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在向二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后,其二人先是称再等等,随即便联系不上了。
经执行干警查询其银行卡,根据其流水账单判断其有履行能力。经过仔细排查,最终锁定了被执行人位置,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在看到执行干警突然到访,李某虽然错愕,却依然抱着侥幸心理,称其没钱履行,执行干警将银行账单给李某看过后,李某再也无法狡辩,随后当听到如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后将会被司法拘留时,李某害怕了,当场付清剩余欠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供稿:桐柏县法院 郝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