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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法院到东王集乡、大河屯乡政府开展涉土地行政执法指导工作

唐河县法院到东王集乡、大河屯乡政府开展涉土地行政执法指导工作
2021-08-13 09:58:15 来源:中华网河南

唐河县法院到东王集乡、大河屯乡政府开展涉土地行政执法指导工作

唐河县法院到东王集乡、大河屯乡政府开展涉土地行政执法指导工作

非诉土地违法行政执行案件“执行难”“执行乱”,一直是耕地保护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8月6日、11日,唐河县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先后到唐河县东王集乡、大河屯乡政府就土地违法行政执行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021年3月,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等九部门联合下了《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促进执法监管长效常治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推进由法院审查作出裁定、政府组织实施的裁执分离机制。裁执分离机制既有利于发挥司法专业优势、监督功能,又有利于发挥行政机关资源优势,对解决耕地违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6月23日,唐河县政府印发《关于明确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案件实施主体的通知》,依照该通知,唐河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等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后请求被驳回,且已发生法律效力,由自然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对符合准予限期拆除决定或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裁定准予依法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由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在东王集乡、大河屯乡政府,行政综合审判庭的工作人员从土地行政非诉执行的审查方面,对强制执行中涉及程序问题、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提示,并向乡政府送达了强制执行注意事项告知书,指出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程序合法、处理适当。今后的工作中,唐河县法院将对涉及行政非诉申请强制执行拆除类案件快速立案受理、审查并作出裁定、明确实施主体、加强协作沟通,打通耕地违法行政处罚的“最后一公里”,为查处乱占耕地违法行为提供坚强法律后盾。(杜明 范聪聪)

标签: 唐河 法院 东王集乡 大河屯乡 土地行政执法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