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南召县太山庙乡某村民刘某于今年春天沿本人承包地边挖了一条80公分深的土沟,以阻挡相邻地边的杨树根向自己地里生长。不料,7月初的两场大雨,使山坡上的洪水沿着刘某地边奔流而下,正好冲向地势更低的马某家玉米地。两次洪水,将马某家的一亩多玉米苗冲得七零八落。双方为赔偿事宜各执一词,无奈之下,马某一纸诉状诉至南召法院,要求刘某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皇路店法庭受理该案后,张秋平法官带领团队成员冒着酷暑两次现场踏勘。勘验后发现,该案如果判决,存在举证难,损失认定难,恢复原状标准难等实际情况;如果驳回原告请求,则邻里纠纷难以化解。张秋平法官决定加大调解力度,带领法庭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并邀请当地司法所长参与调解工作。
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当事人积怨,法庭将双方当事人就近通知到太山庙乡张沟村法官工作室。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因事件发生后多次言语不和,对立情绪严重,张秋平法官对双方当事人采取面对面、背靠背调解相结合,并让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两名亲戚朋友也参与到调解中来。经过两小时的耐心沟通,双方当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当场拿出赔偿款,并保证在十五日内将挖断的土埂填平,原告马某也不再要求被告刘某将全部土沟恢复原状。双方均当场承诺以后还做好邻居。(杜明 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