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涉诉贷款清收工作开展以来,唐河县法院积极响应、紧密部署落实,8月15日,执行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前往异地开展执行行动。
唐河县农信社与河南某科技公司、王某拴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唐河县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河南某科技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原告唐河县农信社1000万元及利息,被告王某拴等人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被告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唐河县农信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陈俊英带领团队一路奔波来到内乡县被执行人王某拴的家中,顺利将王某拴拘传到案。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明理,王某拴写下还款保证书,分两次偿还农信社欠款100万元。农信社于8月19日、8月24日如期收到了王某拴转账支付的百万借款。
执行工作忙,周末不打烊,唐河县法院的每个周末总能看到一批或是伏案阅卷,或是整装出发的身影,这些执行干警们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任劳任怨地奔波在执行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供稿:杨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