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给我普法、耐心给我解释,要不我还真不知道担保人也得还款,以后担保可得小心了。”8月27日,在桐柏县法院执行局内,还清贷款的担保人林某对执行干警感谢道。
据了解,何某于2016年与桐柏农商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林某、唐某、王某等人为何某该笔贷款担保,桐柏农商银行向何某发放贷款22万元,借款合同到期后,何某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桐柏农商银行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向桐柏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何某偿还借款本息,林某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何某、林某等人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桐柏农商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正值优化营商环境和涉企业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桐柏法院调集精干警力对不良贷款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攻坚。金融执行团队8月初采取集中执行活动,多次到何某、林某等人住处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将被执行人何某、林某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这时候林某迫于强大的思想压力,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局,愿意出面协调。
通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林某终于知道替别人担保有这么大的风险,慌忙表示愿意还款,林某向执行干警提出将自己的汽车留在法院作为担保,自己去筹措资金还款。次日林某协调何某等人将拖欠桐柏县农商银行的贷款还清,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供稿:桐柏县法院 马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