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为我们的案件多地奔波,促成调解,你们为我企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8月30日上午,南阳某公司的负责人从宛城区人民法院溧河法庭庭长周丹手中接过民事调解书后激动地说道。
原告南阳某公司是一家生产混凝土的建材公司,被告包某、王某从事建筑行业,某公司长期向二人供应混凝土,经该公司核算,包某、王某尚欠近385万元货款未付清,该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宛城法院溧河法庭受理案件后,庭长周丹带领团队成员多次前往方城、南召,对包某、王某进行有效送达,并以“背靠背”的形式对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通过电话耐心地向被告释法析理,告知其拒绝还款的后果和不利因素,另一方面做原告工作,让其考虑当前经济形势下被告的难处,给予宽泛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最终促成了双方的调解。
溧河法庭位于南阳新能源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企业众多,该法庭长期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立足审判职能,妥善化解各类涉企纠纷,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杜明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