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下午,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红泥湾法庭庭长秦柯带领法庭人员冒雨来到红泥湾镇东孙庄村,实地查看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中原被告两家雨天的排水情况,现场为两家的纠纷找到了解决办法,修复了失和的邻里关系,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
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系邻居,王某和陈某的两块承包地相邻,因陈某家的污水通过地下排水管道排到自家田地后顺流而下流入王某和陈某的承包地中间的地山沟,王某认为陈某故意将生活污水排向地山沟,污染了其承包地土壤,妨碍其农业生产,给其造成经济损失,要求陈某修改生活污水排水方向,停止向地山沟排放污水,并要求陈某赔偿其损失2000元。陈某认为排水的地山沟是两家共用的,并且地山沟除了排放污水,下雨天路面的雨水也排入其中,王某的诉请不合理。双方多次协商并经村委会调解仍未能解决问题,王某向宛城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这类纠纷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不适合以判决方式解决,秦柯接到案件后,决定到现场实地查看,希望能为双方找出解决之道。通过查看,秦柯发现陈某在自己承包地的地头挖了一个小莲菜池,生活污水排放到莲菜池后又流入双方承包地间的地山沟,因莲菜池蓄积污水多,所以污水源源不断地流入两家耕地间的地山沟,临近地山沟的玉米叶子多有发黄。秦柯又查看了相邻几家承包地的情况,虽然也有雨水、生活污水排放,但均未出现上述情况,故问题症结就是陈某家的莲菜池,经过和双方当事人协商,陈某同意用土将莲菜池周围封堵起来,不再让莲菜池中的污水流向两家的地山沟,王某也放弃了索要赔偿的诉讼请求,一起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多年来,红泥湾法庭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深入田间地头化解纠纷,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让司法更接地气,解民忧、惠民生。(杜明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