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法庭深入湖阳镇某村,巡回审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案件吸引了不少当地村民前来旁听。
原告亢某与被告刘某系叔嫂关系。2021年3月至6月期间,亢某与刘某因村内一处宅基地多次发生纠纷,亢某在宅基地上多次搭建厕所并种植树木,均遭到刘某毁坏,二人协商不成,经村支书、治保主任和民调主任等人多次调解,达成协议不再追究此事。6月下旬,二人又因琐事发生矛盾,村委多次调解无法化解双方矛盾,亢某将刘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湖阳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杨基石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方便群众诉讼,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遂决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上门审理该案。
一声法槌响起,案件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在杨基石法官的劝解下,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杨基石法官考虑到二人系亲戚关系,此前关系尚好,于是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希望能够彻底化解双方矛盾。但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后,原被告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杨基石法官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杜明 吴源源 谢丛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