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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法院:刚柔并济促执行 护航企业助发展

内乡县法院:刚柔并济促执行 护航企业助发展
2021-09-06 17:48:58 来源:中华网河南

内乡县法院:刚柔并济促执行 护航企业助发展

“真的太感谢您了,梁法官,公司的这笔货款已经拖欠一年了,这笔钱对公司太重要了.......”9月6日,内乡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2020年,内乡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发泡混凝土销售合同》,合同对产品单价、双方责任、付款方式等均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内乡某公司依约供货,但四川某公司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经结算尚欠货款77.56万元至今未付。2021年7月,内乡某公司向内乡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川某公司及时履行尚欠的货款。

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四川某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前向内乡某公司付清所有尚欠的货款共计77.56万元。8月22日,内乡某公司在多次电话催收提醒无效的情况下,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四川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释法明理,耐心告知其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始终无动于衷,执行法官以案释法,告知其如果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企业的日常经营、银行贷款、公司招标等都会受到影响,最终,该公司代表人转变思想,承认错误,主动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完毕。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杜明 郭贝)

标签: 内乡 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