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感谢,没有你们的辛苦努力,我不可能拿到这些租金,谢谢你们!”近日,在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执行干警将17万元案款交到了申请人手中。
据了解,2015年1月5日,周某与郭某签订租赁协议一份,协议签订后,周某将土地租赁给郭某,协议到期后,郭某未按照约定向周某支付租金,双方产生纠纷,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判决郭某支付周某租金150330.82元。但郭某仍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还,周某无奈之下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郭某,被执行人郭某以暂无还款能力为由,一直推托逃避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郭某的财产情况,对郭某的微信及银行卡进行冻结,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郭某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其不能正常出行,郭某便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自己愿意还款,并在近日来到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杜明 程童雨 钮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