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同志们带了一车饮料,感谢你及法庭工作人员为我的事沟通、调解,这些饮料是我作为被告的一份心意,请收下!”
“这不行!饮料我不能收!帮助群众解决矛盾是我的本职工作,你这样做可不行!”
“饮料不收算了,锦旗一定要收下!”
这是9月8日一大早,发生在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幕,当事人宋某军将一面绣着“倾力调解负责人 热心为民好法官”的锦旗递到环城法庭庭长李林峰手中,感谢其帮忙化解了矛盾,让他和原告时某冰释前嫌。
宋某军和时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9月1日,时某将自己的房屋以年租金35万元的价格租赁给宋某军使用,2020年9月1日,双方解除租赁关系,经双方结算,宋某军仍欠时某30万元人民币的租赁费未付,在中间人的见证下,宋某军向时某出具了欠条。事后,时某多次向宋某军催要其所欠的租赁费,宋某军一直推诿不还,一怒之下,时某将宋某军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宋某军支付拖欠的30万元租赁费。
庭审过程中,宋某军表示时某所述均是事实,但自己不是不还钱,是没钱还,因其将租赁的房屋弄成个门店,生意不好,又遇到疫情,导致生意赔了,现在确实没钱还,希望时某能将时间缓一缓,慢慢还钱。
庭审结束后,该案承办法官、环城法庭庭长李林峰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晰,双方当事人又是多年朋友,如果直接宣判会令双方友谊破裂,无法修复。为了弥补双方之间的友情,李林峰多次致电时某,向其阐述宋某军当前的经济状况及其对欠款的正面态度,希望时某看在他和宋某军多年朋友的份上,考虑一下宋某军提出的分批偿还欠款的意见。经李林峰再三做工作,时某终于同意宋某军提出的分批偿还欠款的意见,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时某向法庭申请撤诉。
“群众之事无小事”这面锦旗不仅表达了当事人的谢意,也是对法官尽心调解的肯定。宛城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杜明 赵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