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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租赁房屋起纠纷 执行干警解烦忧

桐柏县法院:租赁房屋起纠纷 执行干警解烦忧
2021-09-13 15:38:11 来源:中华网河南

桐柏县法院:租赁房屋起纠纷 执行干警解烦忧

“感谢孙法官这么久以来多次的调解工作,让我的房子终于回到自己手里了。”9月12日一大早,桐柏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孙悦洋收到了申请人林某发来的短信。

据了解,2018年2月,林某和租户王某签订了租房协议,约定租期三年,每年房租21000元,王某租用林某的房屋用于经营饭店。合同签订后林某将房屋和有关设施交付王某使用,王某只交了一年的房租后即不支付房租,也不返还租用的房屋。林某无奈将租户王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支付拖欠的房租,并腾出房屋给林某。判决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义务,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孙悦洋受理案件后,立即联系租户王某,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王某辩解自己将房屋转租给了第三人卢某,应该找卢某要租金。为核实情况,查清房屋现状,执行员迅速到饭店找卢某协调,但到现场时发现涉案房屋已经人去楼空、大门紧锁,通过饭店广告牌的电话,执行员联系到了卢某。卢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时向法院提交了支付房租的证明。

执行员孙悦洋又召集林某、卢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商量支付房租和腾房事宜,被执行人王某眼看自己的谎话被戳穿了,当场表示愿意支付拖欠林某的租金。在执行员孙悦洋的主持下,双方清点了房屋的物品并制作清单,但房东林某提出屋里缺少了物品,大概值14000元,王某则表示价格过高,双方一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员孙悦洋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依法告知双方可以对缺失物品进行评估,但是评估将产生评估费,并且需要一定时间。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和调解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支付林某6000元用于补偿缺失物件的损失,同时将拖欠的租金42000元转账给林某。在执行员孙悦洋的监督下,王某和卢某将承租期间添置的物品腾出涉案房屋,林某重新换上门锁,案件顺利执结。

(供稿:桐柏县法院 马帅)

标签: 桐柏 法院 租赁房屋

(责任编辑: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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