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唐河县人民法院城区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亲戚之间的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赢得了原被告双方一致好评。
王某与孟某系表兄弟,2016年3月,孟某邀请王某一起开发门面房,二人签订合伙协议,王某将2万元门面房开发手续费交予孟某,孟某出具了收条。后门面房开发因手续办理问题被搁置,王某多次向孟某催要手续费,孟某以种种理由推诿至今,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审理,城区法庭韩群长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数额不大,判决也很容易,但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反而使积怨加深,亲情蒙尘。最好的解决方法是通过调解化解矛盾,让双方消除隔阂,握手言和,从而延续亲情。
于是承办法官在庭后多次组织调解,最开始双方互不退让,均认为退让就是吃亏,韩法官便先向被告释明法理,告知其判决与调解的区别,并以促进亲戚和睦为切入点,从人情法理方面反复劝解。此外,韩法官以亲身经历向原告说明在亲情中退让并不是吃亏,而是和气,更是一家人的福气。在法官的细心调解下,双方态度均有了缓和。然而在诉讼费的负担问题上,双方又产生争执,法官再次找到被告,向其释明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劝说其不要因小失大,让刚修复好的亲情再次破裂。最终,被告表示愿意承担诉讼费且当庭履行5000元,但希望原告可以宽限时间让其筹措款项,原告当即表示愿意退让一步,再给被告一个月时间还款。
在韩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兄弟俩最终打开了心结,握手言和,并承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相互宽容、相互谅解、和睦相处,双方的亲情得以修复和延续。(杜明 张清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