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西坪镇操场村对一起相邻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依法拆除被执行人谢某占用邻居宅基地砌的石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王某与谢某两家宅基地相邻,被执行人谢某为防止王某院里的泥土流失到自己家,从而占用申请人王某宅基地修建石堰,使得路面宽度变窄,给王某一家的通行带来了影响,双方遂产生纠纷。经西峡县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拆除石堰,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绝拆除,执行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依旧无动于衷。
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谢某态度恶劣,极其不配合。为了执行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维护法律权威,也为了再次修复两家的邻里关系,执行干警将谢某带回法院说服教育,同时联系申请人和当地村委,试图协商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案,既不影响交通还能更好的防止水土流失。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当事人渐渐消除了心中的怨气,达成了和解意见,当场拆除部分影响通行的石堰,剩余未拆除部分则共同使用。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杜明 李冬冬 殷梦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