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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宛城法院溧河法庭当好金融机构改制重组“稳定器”

南阳宛城法院溧河法庭当好金融机构改制重组“稳定器”
2021-09-23 09:18:05 来源:中华网河南

南阳宛城法院溧河法庭当好金融机构改制重组“稳定器”

“秉公执法护正义 高效服务稳金融”。9月22日一大早,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溧河法庭庭长周丹收到了宛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送来的锦旗。

据了解,今年7月初,溧河法庭先后受理8起涉及宛城农信社的金融借款案件,恰逢宛城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的关键时期,溧河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严把案件质量关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方法,针对不同案情采取多种措施,使这批涉金融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综合研判 双管齐下

周丹团队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对这批案件进行综合研判,因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借款人留下的联系方式大多已失效,周丹团队利用线上送达与线下上门的方式双管齐下。

对于在外地的,能够取得电话联系的当事人,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做通思想工作,促使其提供有效的送达地址。对于他人代收应诉手续的,周丹团队到公安机关核实代收人身份及代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并将核实情况装卷,确保每起案件的送达合法有效。

“坐堂”变“上门”

针对年代久远、历经多次换约的贷款案件,周丹团队由“坐堂”转为上门服务,在金融机构现场办公,仔细查阅原始档案,及时与经办业务人员对接,全面了解案情。

南阳宛城法院溧河法庭当好金融机构改制重组“稳定器”

如宛城农信社诉闫某某、魏某某等金融借款案件,借款人闫某某、魏某某对借款一事不予认可,称在很多年前去信用社办过贷款手续,没有收到贷款也没有再去办理相关手续。考虑到该案涉及原始档案多、年份长,周丹团队由“坐堂”办案转为上门服务,在金融机构现场办公,经过查阅大量资料后,周丹向闫某某、魏某某出示了历年来办理贷款的面签照片、柜面签单后,闫某某、魏某某主动提出愿意偿还一部分借款,希望能与宛城农信社达成和解。经周丹团队多次调解,该案最终调解结案。

多措并举 确保质效

在宛城农信社诉闫某某、李某等金融借款一案中,借款人、担保人均在外地,周丹团队利用“云上法庭”在线办案,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还提高了案件的办理效率,使该案在确定所有被告有效联系方式后二十日内结案。

针对借款人有一定还款实力,但因疫情原因造成借款人还款能力下降的案件,周丹团队引导金融机构依法给予借款人合理宽限期,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这一系列措施,促使8起涉及宛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金融借款案件得以公正高效地审结,有效助力了农信社收回部分不良贷款,有效化解了农信社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农信社顺利改制组建农商银行提供了有利条件。(杜明 赵倩)

标签: 南阳 宛城 法院 溧河法庭 金融机构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