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9月16日,南阳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保平应邀列席区法院审委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主持会议。
会议对卧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进行讨论。会上,孙保平检察长在听取案件承办法官对案件的审理情况汇报后,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分析、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检察意见,审委会会议经表决同意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
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并发表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案件办理的重视,强调案件办理不但要重证据、重程序,还要力争使案件的判决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孙保平检察长表示,希望“检法”两院能够加强协作,积极推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工作打造成“检法”双方学习交流的平台,促进相互学习和借鉴,总结司法经验,提升司法质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供稿:南阳卧龙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