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早上6点多,邓州市公安局夏集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王某报警称:27日晚上卖花生时算错了帐,早上才发现买家少付了7000元钱,请求民警帮助追回货款。
接到报警后,民警一边安抚王某情绪,一边详细询问有关情况,王某称对方是两个男子,开了一辆红色货车,自己家里有监控,录下了他们的相貌。
民警调取监控视频,但由于晚上光线不好,视频模糊不清,无法辨认,遗憾的是也没有录下货车的车牌号。民警随即扩大查找范围,终于在附近一监控中发现了该货车的车牌号码。经查询该货车车主吴某系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人,民警通过多种渠道查询到吴某的手机号码,并与其取得联系。吴某告诉民警,27日晚上他和另一朋友确实到邓州市夏集乡收购花生,民警随后告知吴某,他少付了卖家7000元货款,惊讶的吴某表示马上和朋友对下账目,如果确实少付了,会立即退还卖家。
很快,吴某对完账目给民警回电话,说确实少付对方7000元钱,表示当天晚上装完花生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了,又累又困,不是故意少付钱的。在民警的协调下,吴某将少付的货款退还给了村民王某,损失被顺利追回。(杜明 张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