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地了解案情,10月13日下午,方城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法官许冬梅带领该庭两名工作人员,与柳河镇某村村委会干部、人民陪审员一道,驱车几十公里到柳河镇某村原被告因排除妨害争议的现场进行联合勘验,为下步审理及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因排除妨害一案诉至法院,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因为一块荒地产生矛盾纠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恢复栽种的杨树,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00元。
许冬梅法官了解到该案的原被告双方经村委多次调解,没有成功,考虑到双方为同村村民,更为了解案件详情,决定到现场勘验,并邀请村委会干部、人民陪审员参与勘验,帮助调解矛盾纠纷。
经现场勘验了解到,在荒地的坡下面有被告陈某乙家的一座坟,被告认为原告栽种杨树可能对其风水有影响,且两家对荒地归属亦有争议。所以被告才把荒坡地的杨树挖掉。法官倾听原被告的陈述,待双方情绪稳定后,法官向原被告释法明理,在场的村委会干部及邀请的人民陪审员也对双方进行劝解,最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会考虑法官、村委会干部及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来解决双方的纠纷。(杜明 程远景 卢志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