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镇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赵彦峰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明、刘霄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某某诉镇平县公安局、镇平县人民政府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纠纷一案,镇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王长师,镇平县公安局副局长杜雍军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井然有序。合议庭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针对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是否合法等关键要点组织各方当事人发表了意见。王长师局长在对法庭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公正公开审理案件表示尊重和肯定的同时,就本案如何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全面发表了意见,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表明了行政机关对化解矛盾的积极态度,促进了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使双方更加理性地看待争议问题,有利于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行政案件,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时出庭应诉,与行政相对人平等对话,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问题积极回应,以明辨的事实、确实充分的证据,彰显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杜明 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