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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镇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21-10-27 17:03:46 来源:中华网河南

10月26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姚某某等6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催收非法债务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镇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2002年以来,被告人董某某、吕某某等人互相纠集在一起实施多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在南阳市以及社旗县形成恶名。2010年,被告人姚某某伙同他人持刀将杨某某砍成重伤,姚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此姚某某的恶名得到发展和扩大。2013年,被告人姚某某、王某某等人为获取私利,与他人合伙出资成立南阳某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分工明确,有专门的放贷人员、财务人员、催收人员。在索要债务困难的情况下,被告人姚某某长期纠集董某某等人,被告人王某某长期纠集余某某等人,对借贷人以及合伙人多次实施拉横幅、堵门、威胁、殴打、辱骂等暴力方式进行讨债,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姚某某、王某某为首,邹某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多次以暴力威胁或“软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姚某某、王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自2013 年至2016年期间,在南阳市地区范围内以放高利贷为业,多次实施暴力讨债,先后实施寻衅滋事2起、催收非法债务罪2起、非法拘禁1 起、敲诈勒索1起,严重扰乱了南阳市以及周边地区的社会和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镇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因该案案情较为复杂,将择日进行宣判。

(供稿:镇平县法院 王崇)

标签: 镇平 法院 恶势力犯罪

(责任编辑:苏阳)